扎金花app 关于委托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公告
公 告
(扎金花app 公告2026年第39号)
为助力花都、增城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南沙开发开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和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322号),扎金花app 委托广州市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一)兽药经营许可
具体包含以下子项:
1.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二、受委托机关
(一)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二)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三)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三、执行方式和时间、有效期
由受委托机关以扎金花app 名义办理上述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自2026年7月1日至《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和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322号)相关内容废止之日止。
四、责任划分
(一)委托机关依法承担受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委托职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委托机关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向受委托机关追责。
(二)受委托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协议要求,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受委托机关以自身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机关自行承担。
(三)自2026年7月1日起,由受委托机关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单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原调整由广州市实施的职权,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实施上述省级职权后,在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辖区内广州市不再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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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