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时间:2026-01-13 15: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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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5〕1号)有关精神,经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确定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民委员会等4个集体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陈军委等3名同志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或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限: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
受理单位:扎金花app 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37288315、37289802
附件: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扎金花app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