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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材料清单

时间:2026-03-03 15: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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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种植产品调查表》

  2.质量控制规范

  3.种植规程

  4.基地来源证明材料或原料来源证明材料

  5.基地图(基地位置图和种植地块分布图)

  6.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仅预包装食品提供)

  7.生产记录及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仅续展申请人提供)

  8.产地环境质量检验报告

  9.产品检验报告

  10.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

  11.其他材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证明等)

种植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材料清单说明

  一、质量控制规范

  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合理,制度健全,满足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内容应至少包括申请人简介、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结构图及其相关岗位(含企业内检员)的责任和权限、人员管理、投入品供应与使用管理、种植基地管理、产品收后管理、仓储运输管理、内部检查、可追溯体系、文件和记录管理、持续改进体系等。应由负责人签发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应有生效日期。

  二、种植规程

  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相关生产操作规程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内容至少包括立地条件、种植品种、茬口安排(包括耕作方式,如轮作、间作或套作等)、育苗栽培、种植管理、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投入品使用、产品收获及处理、包装标识、仓储运输、废弃物处理等内容。投入品的种类、来源、用途、使用方法等应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394)。同一生产基地内,与申请产品间作或套作的种植作物应按照绿色食品要求组织生产。

  三、基地来源及相关权属证明

  1.自有基地。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基地权属证书,如产权证、林权证、国有农场所有权证书等;

  2.基地入股型合作社。(1)合作社章程。内容应明确以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并有农户签章;(2)农户(社员)清单。应至少包括农户(社员)姓名、生产规模等栏目,基地使用面积应满足生产规模需要;

  3.流转土地统一经营。(1)基地流转(承包)合同(协议)。有效期应至少保证一个绿色食品用标周期;(2)流转(承包)清单。应至少包括农户(社员)姓名、生产规模等栏目,基地使用面积应满足生产规模需要;(3)土地流出方(发包方)土地权属证明。如为非产权人,应提供土地来源证明。

  四、“公司+合作社(农户)”原料来源证明

  1.应至少提供2份与合作社(农户)签订的委托种植合同(协议)样本,有效期应确保至少一个绿色食品用标周期内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内容应包括绿色食品质量管理、技术要求和法律责任等;

  2.合作社章程;

  3.应提供基地清单(见附件),包括序号、基地村名、合作社名称、农户数、种植品种、种植面积(规模)、预计产量、负责人等栏目,并应有汇总数据;农户数50户(含)以下,还应提供农户清单;农户数50-1000户(含),应提供内控组织(不超过20个)清单。

  六、基地图

  1.基地位置图范围应为基地及其周边5公里区域,应标示出基地位置、基地区域界限(包括行政区域界限、村组界限等)及周边信息(包括村庄、河流、山川、树林、道路、设施、污染源等);

  2.种植地块分布图应标示出基地面积、方位、边界、周边区域利用情况及各类不同生产功能区域等。

  七、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GB7718、GB28050等标准规定。应有生产商、产品名称和商标样式,产品名称应能说明产品真实属性且不易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样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八、其他材料

  1.商标转让或授权使用证明或协议(适用时);

  2.申请产品生长季内使用的肥料、农药等投入品标签。应由申请人留存,在检查员现场检查核实后,以现场检查照片形式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3.委托种植应提供:被委托方营业执照、委托种植合同(协议)及基地权属证明材料; 

  4.如种植基地或原料来源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范围内,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证书或证明、基地建设单位出具确认种植基地位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范围内及原料来源真实有效的证明,则无需提供产地环境检验报告。

  附件:基地清单(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