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质农品知识
一、特质农品
“特质农品”是指产自特定产地环境条件,具有稳定且可感知、可识别、可量化的独特品质特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群体,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登录的农产品。
申请主体:申请主体需为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产地范围、特定的生产条件和特定的品种;
2.有稳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量;
3.具有1-2种可感知、可识别、可量化的独特品质特征,量值显著有别于同类产品,且持续稳定在特定量值范围内;
4.独特品质特征来源于独特产地环境并经动植物及微生物自然生长形成,非人为外源性添加;
5.生产过程执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6.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近3年未发生过质量或安全问题。
三、申报材料
1.特质农品登录申请表;
2.特质农品独特品质特征技术评价鉴定报告和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申报主体资质证照、证明性文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申请产品具有特殊品质特征的相关材料;
5.申请产品包括生产环境、不同生育期(状态)、自包装标识等内容的照片3-5张。
四、申报流程
特质农品申请工作实行网上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并行,按照行政区划逐级审核报送。

五、登录方式
网上登录平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企业)登录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特质农品/特质农品登录信息系统上报。
特质农品证书有效期3年。期满按原程序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重新核发特质农品证书。
六、业务咨询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质量审核评价科,咨询电话:020-37288802、37288738、37288528。